第170章 世外桃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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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赫连晟也没离开,就是欠了个身,掀开账帘一角,对着外面的人吩咐了几句。
  
      直到此刻,木香才注意到他们身处的地方,意是一间类似于帐篷的小房子,高不过两米。
  
      床板是用木板拼接搭成的,离地足有一米高。
  
      赫连晟说完话,就转身爬上木板床,又将她揽进怀里。
  
      木香看着帐篷顶,听见外面不太熟悉的说话声。
  
      一时间,只觉得有很多问题要搞清楚。
  
      “晟……”她唤了他一声。
  
      赫连晟抱着她的那只手,紧了紧。这可是他家小娘子头一次用这么温柔的称呼唤他呢。
  
      “想问什么就问吧,一个一个的问,”他抬手拨开她额前乱掉的丝。
  
      “好,第一个问题,你怎么找到我的,时间还掐的那么准,你知道不知道,你再晚来一会,我就……”
  
      赫连晟抬手捂住她的嘴,阻止她再说下去,“没有如果,我不允许有如果的事情生,永远都不许!”
  
      天知道,在看见她掉下江的一刻,他有多恐慌,从未有过的恐慌。
  
      还好,他赶上了,他又将她带回身边,不会再失去了。
  
      他知道不搞清状况,她是不会甘心的,于是就给她娓娓道来。
  
      其实在他们的船遭遇暴风雨时,他的船就在不远处。
  
      他比安平钰预估到达的时间,提前了两天。这不是走运,而是他在众多传来的消息中,一针见血的找到最关键的。
  
      在进入这一段浓雾,起初他也搞不清方向,但又很巧的遇上安平钰的那艘船。
  
      同样是来找人,有个伴,当然是最好的。
  
      这种时候,也不是追究个人恩怨的时候。
  
      但因为浓雾太大,明明苗玉轩的船就在几百米之外,他们却一点都看不见。
  
      直到狂风巨浪降临。在暴雨降下的同时,狂风也浓雾驱散了不少。
  
      在闪电划过的时候,他们现了苗玉轩的船。
  
      那时,他的船已经在风雨中飘摇的,快散架了。
  
      赫连晟的船,因为底盘很重,加之又是改良过的,最关键的是,他跟安平钰的船,都处在暴风中心的最外圈,所以才能安然无恙。
  
      赫连晟看见了船,不仅没有放松下来,反而更加紧张了。
  
      因为他知道,那艘船,随时都有船毁人亡的危险。
  
      严忠本欲下河去救人,但没等他跳下去,主子已早一步,跳下船了。
  
      赫连晟万分庆幸,他及时跳下去了,在一片混沌中,找到他的小娘子。
  
      木香听完他的讲述,真是后怕不已。
  
      如果赫连晟的船离他们过一定的距离,纵然知道他们就在暴风雨的中心,也不定能赶的过来。
  
      就那么一点点啊,多凶险。
  
      “那我们现在又在哪里?那两个人是死是活?”
  
      她这一问题问出口,赫连晟的表情很复杂,“他们两个命硬,都没死,我们的船被暴风雨改了航向,到了天明时分,就已经飘到了这里,据苗玉轩说,这里应该是陇西的一块属地,怎么,你想见他们吗?”
  
      只要一想到,她的小娘子是被苗玉轩掳劫来的,说实话,有好几次,他都想亲手掐死苗玉轩。
  
      至于安平钰,那个病怏怏的贵公子,在水里泡那么久,木香没事,他居然一直高烧不退,说糊话的时候,居然还叫着他家小娘子的名字,他怎么不干脆烧死得了。
  
      木香似乎又闻见了浓浓的醋味,赶紧扑上去安抚,“我怎么会想见他们,我就是随口问问,他俩的死活才不干我的事,对了,照你的意思,苗玉轩也不确定这里一定是陇西的属地,他自己的地方,自己都不清楚吗?”
  
      听到她的语气,赫连晟心情才稍好些,“这里与世隔绝,不与外界打交道,他们耕地很少,种的是些好活的杂粮,许多居民都靠捕鱼为生,他们自给自足,像世外桃源一样,他不知道也正常,就像南晋国的深山老林里,也有很多隐居的部落。”
  
      “世外桃源,那我可要出去看看,我的衣服呢?”睡了几日,她其实一点都不困,身子也乏,太神奇了。
  
      “香儿,你真的没事?真的没有觉得哪里不舒服?”赫连晟依旧不放心,跟个老妈子似的操心。
  
      “没事啦,说来也真挺奇怪的,泡了那么久的冷水,我居然都没有烧,精神还很好,”木香从木板床上爬起来,找到她落海时穿的男装,都已经洗干,烘干,整整齐齐的搁在床头。
  
      在她穿衣服的时候,赫连晟一直看着她脖子上挂着的那枚血玉。在他们都没现时,那枚血玉已经渐渐变了颜色,更加的红了。
  
      赫连晟陪着木香走出帐篷,在踏出去的第一步,看见的第一眼时,她惊呆了。
  
      放眼望去,眼前尽是高低于不平,错落有致的山坡。
  
      坡上坡下,青草无边,绿意盎然,上面还分散着成片成片的桃花树。
  
      现在这个时节,树上的桃花,竟然开的灿烂娇艳,一阵阵暖风吹过,带来桃花的清香。
  
      坡底,也就是他们所在的地方,地势稍低洼了些。
  
      散布着大小不一的帐篷,每个帐篷前都架着火堆,上面挂着铜壶,一旁还有用泥巴垒砌的小土灶。
  
      木香看见严忠正在离开他们不远处的一个土灶边,拿着一把用芭蕉叶做的扇子,在那呼呼的扇着风。
  
      开满桃花的山野边,还有一些散落的农田。
  
      大多种的是玉米,还有一些山芋藤。绿油油的,长的很好。
  
      一条清澈见底的小溪流,从寨子中间穿过。
  
      溪水很浅,只没过脚踝,水流很缓慢,似慵懒,似闲逸。
  
      天气晴朗,万里无云。
  
      寨子里的人,并不多,很多都是小娃,在各家的门口喧闹玩耍,更多的,都在小溪里嬉戏打闹。
  
      木香揉了揉眼睛,她该不是误入仙境了吧?
  
      这里的一切,美的像画似的。
  
      “夫君,你快告诉我,我是不是在做梦?怎么感觉那么不真实呢?”
  
      赫连晟倒是没她的感觉,他只是觉得这里的人,很朴实,很忠厚,也很简单。
  
      或许是与世隔绝,从无外人进入的原因,所以他们都保持着,人与人之间,最初的本性。
  
      出外捕猎,得到的食物,都是一起分享。
  
      小娃们一起打闹,若是有谁哭了,大人们也从不去过问,更不会偏帮,袒护孩子。
  
      傍晚,做好了晚饭,也不会在自己家里独享。
  
      而是端到门口,摆在由各个小桌拼接的长桌上,几十个小桌子摆成一条长龙。
  
      等到天黑时,大家升起篝火,喝着自家酿的果酒,一起聊天,一起吃饭,一起看着小娃们嬉闹成长。
  
      而且最重要的一点,这里男女的地位很平等。
  
      这也许是他们人口不多,没法分等极的原因。
  
      这里的女人,也会背上渔网,跟随丈夫出河捕鱼。男人们,在回家之后,也会适当的帮着女人一起做饭。
  
      就像此时严忠蹲在那熬粥,就一点都不显得突兀。
  
      因为不远处,也有个男的,正在熬着什么东西,还很友好的,跟严忠打招呼,并且教他,从哪个方向扇火最好。
  
      赫连晟轻拥着她的腰,长叹一声,“这便是你最想要的平凡与安定是吗?”
  
      木香歪着脑袋,想了想,好像是,好像也不全是,“我要是的平凡与安定,是不假,但这里的日子对于我这样的人来说,偶尔住一下是可以的,住的时间久了,只怕都要忘了今夕是何年,那样的情形,才是最可怕的!”
  
      她又不是尼姑,不需要看透凡尘,再坠入世外桃源。
  
      外面的世界,虽然偶有凶险,偶能遇上艰险狡诈之人。
  
      但是,有挑战,才会有激,情,更能有拼搏下去的动力。若是真的在这种环境下生活久了,所有的防备心,戒心,都会随之退化,想想都觉得后怕。
  
      赫连晟微笑着道:“这里没有被人现,一旦有人知道了这里,只怕再想安宁,也不可能了,这世上本就没有绝对安宁之地,不管是哪里,都一样。”
  
      “夫人,粥好了,”严忠在他们说话的时候,就已经将粥熬煮好,端了过来。
  
      这里没有米饭,仅有的大米,还是赫连晟船上的。
  
      考虑她刚刚醒,身子还太虚。赫连晟就从这里买了只母鸡,宰了之后,炖了一锅鸡汤,一直在小灶上温着,只等她醒来就可以吃了。
  
      这里的人很少使钱,出去购买物品,大多是拿着东西去换。
  
      他们每年都会固定派几个人,驾着小船,去附近的镇子上淘换东西,如果有银子,自然就更方便了。
  
      赫连晟把罐子接了过来,严忠立马在帐篷前,摆了一张小桌,摆下一副碗筷,随后,就退到一边。
  
      木香揭开盖子,浓浓的鸡肉香,扑鼻而来。汤上的油也被舀了去,还洒着切的很细碎的小葱,看着就叫人食欲大开。
  
      这汤是跟大米一起熬煮的,米粒浸透了鸡汤的鲜香,入口即化,好吃的不行。
  
      木香吃的停不下嘴,一边不忘夸赞严忠的厨艺,大有进步,另一边,又给赫连晟喂了些粥。
  
      即便他不说,她也知道,在她昏迷的这几日,他是如何渡过的。
  
      瞧瞧这满脸的胡茬,还有浓重的黑眼圈。
  
      用过饭,木香觉得恢复些体力了,便央求着赫连晟带去坡上走一走。
  
      赫连晟的本意,是想让她再休息一会的,但拗不过她的执意要求,只能带着她,踏青去了。
  
      爬上坡顶,视线豁然开朗。木香的心情也格外开朗,有了赫连晟在身边,不管身在何处,她都觉着安心,觉着踏实。
  
      “原来这村子就在怒江边上,肯定是因为到达这里的水路很曲折,所以很少有人知道这里。”
  
      赫连晟笑着道:“不错,眼前的这条河是怒江的支流,但是要到达这里,有九道弯,个个凶险,所以这里也叫九湾村,他们平常就在这附近捕鱼,不会去远的地方。”
  
      他俩站的位置,可以看见远处波光粼粼的江面上,零零散散的遍布着大大小小十几艘船。
  
      他们用的渔网都不大,但每捞上来一网,都是满当当的,收获颇丰。
  
      “你说,等咱们老了,也到这儿来捕鱼种地,不受外界叨扰,好不好?”
  
      “好,你说如何便如何,”明知她只是说说而已,赫连晟还是依了她的话。
  
      令木香觉得十分惊奇的是,这里除了桃树,居然还有很多别的地方没有的果树。
  
      满山遍野都开满了鲜花,蜜蜂蝴蝶穿梭其中,嗡嗡的忙碌着。
  
      等到太阳快下山时,渔民们都回来了,村里也渐渐热闹起来。
  
      众人听说她醒了,女人们,不分老幼,都跑来看她,送了很多慰问品。
  
      属鱼虾最多,小娃们从山上采了野花,送给他。
  
      还有个梳着小辫的男娃,大约只有四五岁的年纪,不知从哪逮到一只火红色,似狐狸似狗,又似猫的小东西给她,说这是他们这里才有的物种,它没有名字,却极有灵性。
  
      等到众人都走了,木香把那小娃留下,两人一坐一蹲。
  
      她坐着,小娃蹲着。
  
      俩人就那么窝在帐篷外,看着还在瑟瑟抖的小家伙。
  
      木香拍拍小娃儿的头,问他,“你叫什么名字,你爹娘呢?”
  
      小娃长的虎头虎脑,模样憨厚可爱,甜甜的回她,“我叫旭儿,我爹娘都在家烧饭呢!”
  
      木香很夸张的点头,“哦,你叫旭儿,那这个小家伙又是从哪儿来的?难不成是你抓来的?可他还那么小,你抓了它,它爹娘想找它可怎么办呢?”
  
      “这不是我抓的,我骗他们,才说是抓的,其实是我捡的,嘿嘿,”他冲木香挤眉弄眼,说到最后,自个把自个逗乐了,咧着嘴笑的停不下来,露出一嘴洁白的奶牙。
  
      木香也被他模样逗乐了,只觉得他这小模样太可爱了。往常家里只有木朗,他虽是家里最小的孩子,但长到七八岁的男娃,就不那么粉嫩嫩了,哪有这四五岁的男娃招人疼。
  
      旭儿戳了下小红毛的头,指给木香看,“它好像摔着腿了,我看见好大一只老鹰从它的窝里飞出来,它肯定是被它爹娘推下来的,不然的话,一定就被老鹰吃掉了。”
  
      “那照这样说,还是你救了它,是吗?”
  
      “那是自然,我可是它的救命恩人,姐姐,我把它送给你,它是红色的,肯定很吉利,”旭儿高兴的嘴角都快咧到天上去了。
  
      “呃,”木香笑的有些勉强了,有个红色,就是喜庆的意思了?
  
      旭儿忽然又站起来,“姐姐,我去给它找些吃的。”
  
      说完,也不等人家回答,就迈着小短腿,往他家的帐篷里跑去了。
  
      没过一会,又蹭蹭的跑回来,手里握着一小块烤过的鱼肉。
  
      “姐姐你看,这鱼是我娘刚烤好的呢,可香可香了。”
  
      木香正要说,它那么小,得喝奶,不能吃肉。
  
      就见着原本还蜷缩成一团的小狐狸,凭着味道,找了过去,在旭儿的小手边磨蹭着。
  
      旭儿高兴了,“姐姐你看,它会吃鱼肉呢,瞧它吃的多香。”
  
      哪是吃啊,简直是抢了。
  
      这小东西,只差没把旭儿的手舔个遍了。
  
      正巧,赫连晟从外面走回来,瞧见他俩蹲在那儿,好奇的问道:“你们在干嘛?”
  
      旭儿像献宝似的,把火红的小东西捧给他看,“大叔,你快看,这是我送给姐姐的礼物,别看它小,饭量还不小,而且我姥姥说,带红色的动物,都是有灵性的。”
  
      木香在听到他的称呼时,嘴角狠狠抽了抽。
  
      龟毛的赫连将军,一定气死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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