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91章 火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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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思梵最大的特点是稳,他已经身经百战,在战场上经历惯了枪林弹雨,不管在多危险的情况下都能保持沉稳。
  秦风这边向他轰炸时,他带着朱雀就跑出了山坳,有条不紊的在山坡上搜集子弹。
  山坡上已经死了一千多人,每个士兵都带着不少子弹。
  一个弹夹里有三十颗子弹,一名士兵会带八个弹夹左右,翻走一个士兵的弹夹,就能得到二百四十颗子弹。
  在战场上捡子弹,得到的子弹比他们逃走时带的还多。
  同时还有手榴弹,高压火枪,小型火箭筒等各种武器。
  他捡弹药时顺便搜走了一些士兵身上带的酒壶,他可以把这些酒壶做成简易地雷。
  一波下来,他和朱雀守住山坳十分容易。
  陈思梵会打仗是出了名的,北美以前都很欣赏陈思梵,对陈思梵毕恭毕敬。
  秦风是陈思梵的旧部。
  知道陈思梵的厉害。
  与陈思梵在战场相对,心里十分紧张。
  秦风的手下们向山上轰炸时,秦风在山下发呆。
  正发呆时,哈德斯捅了他一下,“秦帅,陈思梵根本没呆在我们的火力点,正趁机搜集我们丢下的弹药呢!”
  “什么!?”秦风脸色大变。
  他赶紧拿出望远镜向山上看,看见陈思梵果然十分猥琐,正带着朱雀在山坡上搜集子弹,把得到的各种武器向山坳里扔。
  “他占据的地点本来就易守难攻,再有充足的弹药,我们十天都打不下他!”秦风脸色难看的说道。
  “要停止火力覆盖吗?”哈德斯问。
  “当然要停止火力覆盖,派狙击手,把他狙死。”秦风说。
  秦风这边立刻停住了轰炸,派来数百名狙击手,向陈思梵和朱雀开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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